Knowledge Resource Center for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Arid Area
防治西部地区荒漠化法律问题研究 | |
闫艳 | |
出版年 | 2009 |
学位类型 | 硕士 |
导师 | 马玉祥 |
学位授予单位 | 西北民族大学 |
中文摘要 | 荒漠化是当今世界主要环境问题之一,也是我国目前最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之一,是长期制约我国西部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及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,严重危害到我国荒漠化地区的可持续性发展。荒漠化不仅导致生态环境恶化,影响到人民生存条件,还造成农牧业减产、导致人、地矛盾激化,诱导和加剧生态脆弱区的贫困,阻碍经济的发展。民勤位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和阿拉善右旗之间,是阻挡中国第三大沙漠——巴丹吉林沙漠和中国第四大沙漠——腾格里沙漠合拢的一片绿洲,处于全国荒漠化监控和防治的前沿地带,是我国西北风沙线上的一座桥头堡。民勤面临的荒漠化危机已经受到中央政府和国内外学者的普遍关注。温家宝总理先后11次提出“绝不能让民勤成为第二个罗布泊。” 本文以民勤荒漠化现状为着眼点,分析造成土地荒漠化的成因,指出人为活动是土地荒漠化扩大的决定性因素。阐述了我国土地荒漠化防治的立法状况,剖析我国荒漠化防治法律体系中存在的问题,并从六个方面展开论述,一是《防沙治沙法》实施的局限性,规定过于笼统,不具有实际操作性。二是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设置不够清晰,导致“公有物悲剧”的发生。三是相关法律的实施和荒漠化问题。分析《土地管理法》、《草原法》、《水法》等相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。四是资源协调管理的法律缺陷。最后是荒漠化防治资金来源单一,对荒漠化治理者保护不利等问题。针对上述问题,提出了完善西部地区荒漠化防治的法律构想。如建立资源可持续利用承载力标准,建立合理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,理顺行政权限,明确行政职责,大力发展沙产业,建立治沙激励制度等。展开防治荒漠化立法研究,完善防治荒漠化法律体系,对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,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具有重要现实意义。 |
中文关键词 | 荒漠化 ; 防治荒漠化 ; 法律问题 ; 民勤 |
语种 | 中文 |
国家 | 中国 |
URL | http://kns.cnki.net/kns/detail/detail.aspx?FileName=2009203356.nh&DbName=CMFD2010 |
来源机构 | 西北民族大学 |
资源类型 | 学位论文 |
条目标识符 | http://119.78.100.177/qdio/handle/2XILL650/253241 |
推荐引用方式 GB/T 7714 | 闫艳. 防治西部地区荒漠化法律问题研究[D]. 西北民族大学,2009. |
条目包含的文件 | 条目无相关文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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